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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费率下调待遇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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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网发布了一份通知,这份名为《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费率。此外,还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国家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
 
  昨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网发布了一份通知,这份名为《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费率。此外,还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目前中国社保体系是“五险一金”(“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则意味着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用会减少,直接降低了企业成本。
 
  昨日下午,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东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3%、个人缴费比例是8%;失业保险费率已经从今年3月1日起降至0.7%,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下调至0.5%,个人费率下调至0.2%;工伤保险费率在2015年10月1日已进行过调整,平均费率从1%左右下降至全市平均0.75%左右;生育保险方面,东莞市实行费率为0.46%,而其他地区费率基本在0.5%-1%之间。
 
  东莞市社保部门还表示,虽然广东省具体方案还没出台,但东莞社保综合缴费率处于全国的最低水平,是否调整仍需要等上级部门通知。降低企业缴纳比率,并不降低个人养老金待遇。而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即可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不仅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还可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
 
  聚焦1、东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
 
  《通知》中说,从今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目前东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3%、个人缴费比例是8%。缴费基数按员工本人的上月工资如实进行申报计算。缴费基数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我市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是2408元、上限是14958元。
 
  比照中央养老金保险政策,东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21%,单位缴费比例是13%,低于政策中需要调整的比例。东莞目前养老保险费率偏低,并不在此次调整之列。昨日,市社保部门表示,即使调整也要等上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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