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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断如何接续 这些有关社保问题你可能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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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6月1日,吉林省人社厅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现场会,多处室的工作人员面对面为市民解答社保问题200多条,多数为养老保险档案年龄与现实年龄不符、企业改制后享受待遇及医保关系中断、接续、转移等市民关心的问题。
  工伤问题

  问题一:董先生在20多年前因工烫伤,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企业支付待遇,企业改制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由单位一次性结算完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能否享受现在的工伤保险待遇?

  专家解答:不能享受现在的工伤保险待遇。因为董先生在企业改制时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一次性结算完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已终结,也不在老工伤纳入统筹范围。

  问题二:建筑业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专家解答:以前,因为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参保比较困难。我省于5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按建设项目参保的,以工程总造价的0.85%。为基准费率缴费。建设项目开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发生工伤事故后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办理。如果施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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