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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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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聊城将部署推进市直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标志着覆盖各类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的逐步健全。
  记者从17日召开的"聊城市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了实现"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我市将部署推进市直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这对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据了解,国家和省、市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标志着覆盖各类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的逐步健全。近年来,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工伤保险费征缴总量不断攀升。截至今年三季度,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达到3036户,参保人数达到43.1万人,比上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极大地减轻了用人单位经济负担,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10月起市直事业单位等组织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由于在事业单位工伤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如体制不顺畅、政策不明确、资金无来源等问题,以及没有明确的工伤认定范围、待遇支付标准和资金来源渠道,致使工伤人员的工伤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等组织工伤保险从2013年10月份起实施。我市将准确把握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政策,推进我市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工作。归纳起来就是:坚持一个制度、明确两个范围、把握三个时点、做到四个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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