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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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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据2012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2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2011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1810元×20=4362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1年的382180元提高了54020元。
 
  注意事项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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