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出事由谁赔偿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工伤保险的知识: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未缴工伤保险,出事由单位赔

  事件回放:工伤二次手术公司拒付费用

  简述:2005年4月18日,孙强(化名)经过应聘来到烟台某实业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他缴纳工伤保险,只是保证孙强每月600元的工资。2005年10月26日,孙强在为公司维修房屋时不幸摔伤,被诊断为双侧胫腓骨粉碎性骨折,T12压缩性骨折,造成六级伤残,经认定为工伤。住院期间,公司承担了孙强所有的医疗费用。但在进行第二次手术时,公司却再未派人护理,并拒绝承担医疗费。调解无果后,孙强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回顾:2005年4月,孙强为谋生计,来到烟台寻找工作。后经人介绍,他在烟台某实业公司找到一份工作,虽然干的是体力活,但好歹每月都有600元钱的收入。工作期间,单位并未给孙强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于公司的做法,孙强也并未在意。

  10月26日,工作仅六个月后,孙强发生了意外。在给单位维修房屋的时候,他不慎从房顶摔落在地。随后,孙强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孙强骨折双侧胫腓骨粉碎性骨折,T12压缩性骨折。后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

  治疗期间,孙强总共住院107天,公司方面承担了他所有的医疗费用。但孙强的伤并未彻底痊愈,2006年12月11日,孙强再次住院,并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总共花费一万余元,但这一次公司方面的态度却发生了大转变,拒绝像上次一样为他支付医疗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