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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标准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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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浙江省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a、五级为30个月;

  b、六级为25个月: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五级为30个月;

  b、六级为25个月。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七级为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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