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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伤保险问题如何破解?可购买团体意外险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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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不少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逐渐把一些非常设的岗位,用短期工代替长期正式工。这些工期往往只有三五天或半个月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大多不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等费用。
  “临时工”:

  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小王是今年7月才毕业的大学生,还没找到稳定的工作,近段时间只好打一些短工缓解经济压力。12月2日上午,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和几名同事骑着挂有某品牌手机广告牌的自行车,在东葛路、朝阳路一带转圈。他们与公司口头约定,每天工作6小时,连续工作3天,日工资90元。

  对于“公司是否给你们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问题,小王和同事们一脸茫然。他认为,只有3天工期的工作,应该不用缴纳,也没有必要,“就这样骑车绕圈能出什么事,万一真的发生意外事故,公司应该会赔偿吧”。

  与小王有类似看法的,还有在星湖路某电脑装机店打短期工的黄先生。他认为,工伤保险费用还不如直接加到工资里。但当记者告诉他,如果公司不愿负责,双方很可能要通过诉讼解决时,他又觉得上法院太麻烦,还是有保险好。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在南宁市的零售、物流等行业,存在有不少聘期短(不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障的“临时工”。他们对工伤保险大多持无所谓态度,对相关政策法规也知之甚少。但对于万一出现事故后如何处理,又感到不知所措。

  有关部门:

  “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确有不便

  12月2日上午,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了解到,按照《劳动合同法》,平均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超过24小时的,属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存在一些困难。除“临时工”工期太短,用人单位只能按月缴费“吃亏”外,单位参保人员名单还应在每月10日前上报。但有的“临时工”11日来上班,19日就走了,用人单位肯定不愿意为一个已经离职的人缴费。工作期间不出问题还好,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就只能由用人单位来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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