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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至十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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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腹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腹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腹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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