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在高新技术、重点产业核心技术、重大工程技术和重点学科领域,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工程,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一批高级研发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金融人才和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实施10个国家级重点引智项目,推广10个引智示范基地和单位。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素质和结构。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科学分类、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公务员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积极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在政策上着力解决基层公务员职级待遇偏低问题。健全公务员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考录工作,省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公务员。探索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适合各级行政机关特点的公务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疏通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健全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培训,组织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力和素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加快制定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继续深化军转安置制度改革,创新军转安置机制和办法。
6.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调整和优化劳动关系协调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管理服务体系、法律法规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目标责任体系和三方协调机制。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提高执法监察能力,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7.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坚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逐步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形成企事业单位调解、行业调解、区域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全方位、多渠道、开放式的调解工作体系,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50%以上。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充分发挥调解作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第一防线”的作用,将小额、简单的劳动人事争议解决在基层,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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