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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实现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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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积极探索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新途径”
   庆云县人社局以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开展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努力实现全县职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高速的发展,工作节奏的加快,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突发疾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以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按照老办法待遇的支付标准明显低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造成同样是因工伤、亡人员,但待遇明显不平等的现象,违背了同命同价、公正、公平的原则。为此,庆云县人社局按照人社部“积极探索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新途径”的要求,借鉴新疆、山东潍坊等省、市的创新做法,协同县法制办、财政局,经过调研和论证,制定出详细的参保方案,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将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人员参保计划列入财政预算,自2012年1月起,该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共计5291人,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达到全县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全覆盖,实现职业风险待遇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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