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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有何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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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社保登记咋办?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有何新规定

  个人可监督单位为其缴费

  问:参保者个人能否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可否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吴健:个人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保待遇权益记录,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保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承担的义务主要有,配合所在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登记,按要求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参加社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到指定的基层服务网点或者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登记等。

  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保费

  问:用人单位参加社保其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有何规定?

  吴健:社保法明确用人单位参加社保应当承担的义务。用人单位在合法成立、合法用工后,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登记,如实向社保经办机构告知单位和所用职工的个人基础信息。其次是申报和缴费义务,用人单位发生职工增减变化、缴费基数变化、社保登记信息变化等情形时,应当自行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个人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保费,由所在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按月将缴纳社保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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