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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8万餐饮业农民工仅4000人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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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9年,南京市正式启动了餐饮行业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制度,但是根据目前的调查显示,南京餐饮业的农民工在18万人左右,但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却很少,仅在4000人左右,这是由于农民工缺乏参保意识,担心增加成本。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照去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计算,今年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达到40万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争议程序复杂,赔付时间过长,也影响了餐饮企业为农民工办保险的积极性。

  对策:简化认定程序,加大处罚力度

  业内人士认为,工伤保险在经办流程等方面应更加便捷、实用,符合农民工特点。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本人和家属往往急于解决医疗、补偿的工伤待遇,而单位为了平息家属情绪,双方往往在事故发生后未经工伤认定、鉴定,就一次性协商处理完毕。

  针对这一情况,今年起,我市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由原来规定的60天缩短为15天,并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

  此外,我市还强化了对未参保用人单位的管理。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除了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外,还应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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