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也能领养老金、城镇低收入居民看病不用愁……10年来,我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在我市已成为现实。
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
2009年11月5日,是息烽县谷堡乡折溪村魏明珍老人难忘的日子,这天,70岁的她和71岁的老伴苏德华在乡劳保所领取了养老金存折,还领到一本由乡劳保所颁发的退休证。千百年来秉持“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山区农民,也领上了退休金。
从2002年至今,我市的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从国有企业扩展到各类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从国有企业职工扩展到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筑工作的外国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2002年,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仅为25。4万,到2012年上半年已达190。43万,全市所有县(市、区)均被纳入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越来越广,保障水平越来越高。从2004年至今,我市已连续第八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年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594元。
“一老一小”有了医疗保险
家住小河区的李慧,两年前做了椎间盘手术,而他的老伴患有糖尿病。李慧说,依靠贵阳市出台的医保惠民政策,近两年她和老伴所花的10多万元手术费、住院治疗费,报销了70%,极大地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
自2001年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已有165。87万人享受医保政策,比2002年的22。2万人增长了7倍多。此外,我市还支持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障等制度。从普通老年居民到新生婴儿,“一老一小”的病有所医有了保障。
10年间,我市城镇职工、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率已经提高到82。37%,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也达到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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