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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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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2、工伤职工享受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伤残鉴定等级。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9、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

  10、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是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之一。

  11、199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提出了两个实施办法。

  12、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13、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是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14、退职待遇是指职工不具备退休条件,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退离工作岗位并获得一定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待遇。

  15、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原则为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

  16、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是以个人全部工资收入为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费,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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