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建议
要更好地实现对社保违法行为的监督,还有赖于各项配套政策的出台以及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就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各单位应加紧研究出台本领域涉及的《社会保险法》相关内容的配套政策、文件。
第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地税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执法日常协调机制,并就社保举报投诉件受理转办、分工协作以及日常工作中如何进行信息共享与及时互通等内容拟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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