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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正式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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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宜章县政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章支公司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正式签署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

  12月28日,宜章县政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章支公司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正式签署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副县长谷红梅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县政府办、县纪委、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和宜章支公司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是参加宜章县新农合的农民;保障范围是参合农民因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二次住院),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保障标准是按照宜章县新农合一般疾病住院补助政策执行;保障时间是于每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至当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周期。

  下列情形之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补助范围:意外伤害门诊医药费用;各类有责任方意外伤害造成的医药费用;参合人员因打架、斗殴、自残、自杀、犯罪、吸毒等违法乱纪造成的医药费用;属于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制补偿的诊疗项目范围等按政策规定由参合人自付的个项医疗费用,以及不属于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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