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流动大,统筹转移难
企业职工普遍有这样的顾虑:“我来自外地,在这里工作几年后还要回老家,到时候要是社保转不回去,不是白交了吗?”
社保处工作人员建议:《社保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所以,不需要担心缴纳的社会保险不能转回老家。
通过以上几种典型心理的分析不难看出,《社会保险法》已细致地考虑到参保人员的各项利益,并以法律的手段加以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胡晓义副部长曾表示,“2012年养老保险将做到制度全覆盖,2015年参保人数达8亿人。”可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必会不断发展和完善,所有人可以在不远的将来,享受到社保制度带来的切实保障,用参加社保的新观念替代养儿防老的旧观念,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同时,企业也应当积极为职工办理参保,这不仅是对职工负责,也可以为企业留住人才,奠定做大做强的坚实基础。(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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