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比较一下中美两国的政府与企业层面为个人提供的养老保障,则差距更大。首先,中国养老金的构成存在严重缺陷,即接近90%的养老金靠政府提供,而商业保险及企业年金等占比很少。而美国养老金来源主要是靠企业(雇主设立养老金),其总资产是政府养老金的5倍。目前中国养老金的累积额仅3万多亿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不足7%,而美国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养老金相加的总资产超过18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20%。因此,中国眼下无论是居民储蓄还是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养老金,其规模都不足以为未来老龄人口提供养老保障。(李迅雷经济参考报)
高储蓄率是少数人暴富的结果?
如果对经济学意义上的“储蓄”或“储蓄率”计算方法不了解,就很容易对储蓄率的概念发生误解。经济学上的“储蓄”通常是广义的,包括银行存款、手头的现金、买基金等理财产品、买保险等金融投资,还包括买房等固定资产投资,前者可以概括为“金融储蓄”,后者则可统称为“实物储蓄”。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金流量表”推算,2008年居民的金融储蓄约5万亿,实物储蓄约2.18万亿。为了便于统计,通常用“总储蓄=总可支配收入-总消费支出”来计算,仍以2008年为例,居民总储蓄=18.24-11.06=7.18(万亿)。至于储蓄率,则通常有两种表述方法,一种是总储蓄除以总可支配收入,另一种是总储蓄除以GDP。
所谓的中国高储蓄率,一般是指国民储蓄率,它是政府储蓄、企业储蓄和居民储蓄之和除以总可支配收入或GDP,如2008年国民总储蓄与总可支配收入之比达到51.3%的历史高点,而同样口径的国民储蓄率,1992年时只有36.3%,储蓄率快速上升的原因是政府和企业储蓄的增加。
因此,需要澄清的第一点,是中国国民储蓄率的上升,在1994年之后,主要是政府和企业储蓄比重不断提高,而居民储蓄占GDP的比重,则一直在20%左右徘徊。所以,不能因为国民储蓄率过高就认为是居民储蓄过高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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