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工面临的“职称”和“待遇”之惑有望得到解决。记者从深圳市政协了解到,在《关于建立并实施社会工作职级制度,提高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的提案回复中,深圳民政局表示,今后深圳将继续加大对社工购买服务经费的投入力度,争取今年社工服务岗位购买标准提升至7.5万元/人/年,到2012年力争将岗位购买标准提高到8万元/人/年。
与此同时,深圳还将通过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体系,将社工岗位纳入财政预算,以此来提高社工待遇和经费购买标准。
逐步解决社工深圳户口问题
据悉,目前社工地位和待遇离专业人才和公共服务提供者尚有差距,部分机构的社工流失率较高,队伍稳定性不够,造成社工队伍素质和士气有下降的趋势。
为此,深圳民政局表示,自2010年以来,经市公益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市级单位购买社工服务岗位综合费用标准从6.6万元/人·年提高至7万元/人·年,而且2011年部分区也已将购买岗位综合服务费用提高到7.5万元/人,全市拟按标准购买(市财政委目前还未批复),而费用提高部分则主要用于发放社工工资。
深圳民政局在提案回复中称,自2010年开始,深圳的社工薪酬参考标准从3720元/人·月提高至4020元/人·月,各社工机构也将相应提高购买社保的基数,总体上能达到“1+7”文件(即2007年10月2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及相关的7个文件,被称为社会工作“1+7”文件)的要求。
此外,深圳民政局还表示,深圳还将社会工作纳入了深圳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为社工机构申请到立户权,逐步解决了社工的深圳户口问题,进一步为深圳的社工人才提供福利。
建立多层次晋升体系
记者此前了解到,通过近四年的发展,深圳已经基本建立起了以见习督导、督导助理、一线社工多层次的社工激励、晋升体系,为社工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数据显示,目前深圳有见习督导16人,初级督导17名,督导助理约200人,其中7个设置半年以上的一线岗位就能产生1名督导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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