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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新增报销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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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最大程度上减少农民因病致贫现象发生,剑河县从2011年8月15日起又上调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和新增报销诊疗项目。

  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最大程度上减少农民因病致贫现象发生,剑河县从2011年8月15日起又上调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和新增报销诊疗项目。

  一是对各级住院报销比例进行了上调。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调到80%;县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调到85%;按规定转诊到国家举办的州内州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上调到60%,未转诊的上调到50%。;州内县外县级医疗机构住院上报销比例上调到60%;意外伤害在原比例基础上上调15%,即:县内住院上调到50%,县外住院上调到40%,连续3年参合的在此基础上再上浮10%进行报销。

  二是提高了门诊当次补偿限额。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当次报销补偿费用提高到25元,乡镇提高到30元。

  三是新增了报销诊疗项目。该县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9种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的诊疗项目进行报销。同时规定康复治疗必须由具有康复医学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康复医学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人员(含中医人员)提供服务。报销比例按现行的一般疾病住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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