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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关注自己的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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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我国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失业人数增多,越来越多的就业人员感受到了失业的压力,开始密切关注自己的失业保险。

  谨记失业登记

  吕女士与某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同她续签,并转出了她的社会保险关系,但是没有为她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一个月后她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却被告知没有登记记录,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的原单位应该及时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7天以内把失业人员的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凭此证明到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是从登记之日开始计算的。

  提语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3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给付失业保险金、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和失业期间死亡人员的丧葬抚恤金。

  失业保险金

  黄先生2003年9月失业,按规定可以享受12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3个月后,他在职业介绍机构的帮助下,于2004年1月再次就业。但8个月后,黄先生再次失业。他能够领取几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各地有所不同。保险金的给付长短,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决定。如果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但是不足5年,最多能领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则最多可以领18个月;10年以上的,领取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在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之前,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也看作缴费年限。而重新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上次失业应领取而还没有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黄先生在2004年1月重新就业后,缴费时间应该重新计算,到8个月后再次失业时不满1年,不能纳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中。但是黄先生前次失业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有9个月的剩余,因此他可以继续享受9个月的保险待遇。

  医疗补助金

  赵先生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慎摔跤,右下肢骨折,他到“张接骨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未能申请到医疗补助金。社保部门审查认为,“张接骨医院”不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以赵先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核报。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病就医,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补助金,其标准由各地自主制订。例如湖北省规定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5%,因病住院可以申请报销30%~50%的医疗费,但是报销金额最多不超过本人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一般规定要想领取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就要到定点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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