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答疑
单位缴20%个人缴5%
问:参保单位和个人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目前市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参保单位为缴费基数的20%,个人为5%,聘用人员为6%。养老保险费实行按月申报制度,每月的15日-25日为申报缴费期,参保单位和个人应在缴费期内及时申报缴费。
问:对缴费基数是怎样规定的?
答:《细则》对在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员、聘用人员的缴费基数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为:
1、在职工作人员缴费基数包括下列工资项目:(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3)职务津贴(限全额拨款单位);(4)物价性保留津贴;(5)燃料补贴;(6)保健性津贴;(7)年功性津贴(包括护龄、教龄津贴);(8)目标津贴;(9)绩效工资;(10)奖金;(11)特殊行业补贴;(12)地区津贴;(13)住房补贴、加班加点工资。
2、自谋职业人员以人事部门核准的本人应发工资为缴费基数,列入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包括:(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3)绩效工资;(4)保留津贴;(5)燃料补贴;(6)目标津贴。
3、聘用人员以本人当月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实发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实发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这是聘用人员缴费的上、下限。
4、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在职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总额与离退休(职)人员统筹支付养老金总额之和。
基本养老金支付包括11项
问: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有哪些项目?
答:《细则》对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的发放项目,也就是统筹支付项目作出了明确规定:
1、在职工作人员及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为:(1)基本离(退)休费;(2)物价性保留津贴;(3)职务津贴(限全额单位);(4)劳模荣誉津贴;(5)教龄津贴;(6)护龄津贴;(7)部分离休人员一至二个月生活补贴;(8)护理费;(9)交通费;(10)养老保险津贴;(11)绩效工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