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我们按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的补偿,我们对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100%进行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的补偿,我们对该次意外伤害医药费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费用按80%进行给付。
同一意外事故的最高医药费给付,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本项责任适用“补偿性原则对保险责任的限制”的规定。
投保案例:
客户需求:给一岁的孩子投保子女教育险,要包括整个子女少儿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给孩子投保首先要考虑医疗方面的保障,因为孩子年幼,抵抗力没有成年人好,而且孩子会活动之后磕磕碰碰再说难免,所以应该先办一份城镇社会居民医疗保险,只要30元,然后办一份含意外门诊和疾病住院的商业医疗险。在三岁以下的孩子医疗险中,太平有独特的优势(许多的保险公司没有这个年龄段的医疗险),只要536元,就可以保一年的:
1、高达5万元的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保障。
2、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按100%报销,每次最高可报销5000元,全年不限次数。
3、因疾病导致的住院费用报销90%(不分类、不分项),每次最高可报销1000元,全年不限次数。
4、手术费用报销90%,每次最高可报销1000元,全年不限次数。
5、住院期内可获得10元/天的生活补助(疾病住院从第四天开始计算),全年最多可补助180天。
6、如需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可再获得10元/天的监护补助,全年最多可补助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