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对于本市户籍婴幼儿来说,两个月的储备期可做变通修改。我们先来计算一下,一个剖宫产出生的婴儿,其母亲要六个月后才能上环,上环后才能办理户口,有了户口本才能参保,按照社保的参保程序,当月办理次月的业务,也就是说,待婴儿八个月的时候才开始参保,参保后两个月的储备期,这样该婴儿已经十个月了,而0-1岁婴儿的发病率是比较高的,但是由于各项政策的限制,很多婴儿要到差不多一岁才开始享受待遇。储备期是为了防止参保人“因病参保,报完停保”的不良行为,保证基金的合理利用,但是对于婴儿来说并不存在该种企图。所以我提出两种方案:一是一岁前婴幼儿凭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等资料参保,参保人储备期不变;二是取消储备期,参保程序不变,即参保即生效。这种变革可先在本市户籍儿童中实施,这是从管理和操作上来考虑的。
六、结语
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少年儿童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希望,是未来国家发展的生力军,我们只有尽最大限度给他们保障与关爱,才能使社会稳定和谐,所以要求社会保险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加大参保覆盖面,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