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可以各自向所在单位申请独生子女津贴,每人每月2.50元;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2300元;
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第三个“60元”少儿住院基金
办事地点:宝贝满月后带好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段医院)办理
相关资料:需带好宝贝户口本,代理人身份证需复印好户口本的第一页+宝贝本人页+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享受待遇:注重少儿住院保障,享受待遇为医保范围内的由医保统筹支付50%。
注:之后每年的9月初,在街道社区医院受理。
特别说明:
一、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
2、外省市引进人才的子女
必须附父母一方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居住证卡面编号为CW9开头,倒数第二位是0或CR开头,末尾是0。
二、核对信息:孩子姓名、身份证号码(18位)、户籍地址、户籍区县代码
必须填写的信息:联系地址、联系邮编、联系电话
三、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享受待遇:全市定点医院(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
一级医院(社区医院)享受60%;自负40%(起付线:50元)
二级、三级医院(区级、市级医院)享受50%(二级医院起付线:100元三级医院: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