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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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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4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生存给付有如下三种方式,您投保时须选择投保其中一种:

  (1)如果被保险人分别在年满15、16和17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见10.5)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如果被保险人分别在年满18、19、20和21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4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3)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5、16和17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19、20和21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4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后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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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理财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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