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本险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60周岁。
2、缴费方式为5年、10年、15年、20年、30年交5种,保险责任至80岁。
3、本险无最高保额特别限制,可自由选择相应额度,18岁以下附加
重大疾病最高40万。
5、若只购买主险,详情敬请浏览--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详解。
保险利益简表:(以购买10万保额主险,附加10万重大疾病,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2007)为例)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保单生效日起,每满两周年返7000元现金(保额的7%)至80岁保险期满。
累积生存金:每两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若不领取,按年息3.5%复利滚存。
保单红利金:根据平安分红类保险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督机关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关于“保单红利”的解说。
累积红利金:每年“保单红利金”若不领取,按年息3.5%复利滚存。(红利也可抵交保费或交清增额)
大病保险金:患条款所列重大疾病之一,给付保额2倍大病保障金。给付之后主险保额不变,生存金给付比例不变,主险身故保险金相应减少。
满期生存金:满80周岁,按2倍保额给付满期生存金,合同终止。
保单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随时申请保单贷款,保单现金价值的80%,解决应急之需或博取更高投资机会。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被保险人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且平均存活期为6个月以下,可申请“提前给付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剩余年限保费。
身故保险金1:8周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并按2.5%年利率单利增值;18周岁后按2倍基本保额给付身故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