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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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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儿童因其年龄小体质弱的特殊性,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与成年人的保障范围不尽相同,以下是一般儿童重疾保障的条款。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将按所交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实施本合同所指手术,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项情形时,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将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从所交保费中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余额。

  如投保人有欠交保费的情形,退还上述款项时应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

  第五条保险期间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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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大病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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