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14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从2006年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可给短期内无法就业且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将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纳入“低保”范围,这无疑是一项充满人文关怀的政策优惠,这也显示出中国政府把大学生真正纳入劳动者之列,把大学生就业真正纳入了劳动力市场体系的宏观调控中,它使目前正在推行的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得到完善。另一方面,也说明随着高校扩招和人才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大学生的就业压力空前增大,失业现象十分严重。《通知》首次提出,各地应将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学生纳入“低保”范围,正是希望给大学生暂时安定生活,以更好地面对未来。由此可见,目前要缓和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失业问题及由此所带来的社会隐患,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应该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1.大学毕业生面临的困境
1.1毕业生人数激增,就业形式严峻,失业现象普遍
据国家教委统计,伴随着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从2003年以来,中国大学毕业生人数激增。2003年212万,2004年280万,2005年338万,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413万,比上年增加75万,毕业总数为2001年的3倍多,是扩招后的第三个毕业高峰年。据估计,今年市场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为150万。另外,中央政府鼓励大学毕业生参与西部开发,到农村去任职,担任农村教师,到社区去任职,还有动员大学毕业生当警察、当武警、出任国家安全部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参军,一共提供这样的工作位置有75万个。如此算来,今年还有200多万大学毕业生将面临失业。这样更是加剧了我国原本就十分严峻的待业和失业形势。从下面这条消息中则可以看出,今年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严峻程度:2006年7月17日,浙江电视台报导,湖州市招收浙北高速公路收费员,名额一百四十七名,报名的有一千六百人,其中七百二十人是大学毕业生。高速公路收费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工作,只要高中水平就可以胜任,加上工资不高,每个月不到一千元,加上各种补贴、奖金,一年的全部收入约二万元,此外高速公路收费站都在城区之外,工作又是三班倒。然而却出现五个大学毕业生抢一个高中生饭碗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