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作为门急诊医疗的就医凭证;再凭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街道(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作为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新生儿参保后的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已经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审核报销。
若您的宝宝是在出生后28天内参加的宜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即属于新生儿参保,按照政策新生儿参保后即可享受待遇;若您的宝宝是出生28天之后参加宜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按照政策当月缴费次月才能够享受。如果您宝宝在宜昌治疗不好,需转往武汉继续治疗的话,必须先由中心医院开转诊单,然后到宜昌市劳动局二楼34号台办理转诊手续之后,方可报销符合政策的转诊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