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期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75周岁时一次性领取172440.0元祝寿金,合同终止。
保障金: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八年后因疾病身故,最高可给付保险金189684元,合同终止。
分红金:投保人每年享有分红。红利领取可选择现金或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参照2007年分红水平,至75岁预测累计红利为445799.0元。
保单权益:保单借款。
关爱金124156.8元 + 满期金172440.0+ 分红金445799.0元 = 总收益755844.8元
2.阳光宝贝吉祥卡
1.意外残疾保障:因意外残疾按残疾程度最高给付5万元。
2.意外烧伤保障:因意外事故烧伤按烧伤程度最高给付5万元。
3.意外医疗保障:意外医疗门诊和意外住院费用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已补偿或给付部分,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余额85%最高给付10000元。
4.住院收入保障:因意外或疾病住院,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已补偿或给付部分,按余额85%最高给付20000元。
5.住院医疗津贴:凡是住院每日津贴60元,每次住院以90天为限,累计180天/年。累计10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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