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介绍说,这是一种银保理财产品,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强强联手、互联互动的特色。银保产品实际上是消费者通过银行柜台能够买到的保险。它最大的卖点是“保障+收益”,现在市内各家大小银行都有类似产品销售。中国人寿保险只是通过邮政储蓄这个平台来销售保险产品,两者是业务合作上的关系,邮政储蓄只是负责代理业务办理和作相关的解释说明。
至于说到银行员工用含糊的语言、欺骗的手段向顾客推销保险产品一事,该负责人说,这批员工都必须通过全国保险从业资格证考试,颁发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才能从事此工作。邮政储蓄银行并没有对这些员工明确规定工作任务目标,且一再明确要求必须向顾客讲清业务内容,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同时,他表示,确实也存在个别员工因为私利,误导顾客投保,今后他们会进一步严格管理,规范行为。
中国人寿保险:行为合法但红利不定
“由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行为是国家允许的,完全合法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负责人明确地给出了答复。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的特点是保障加分红。投资保险的目的应该以保障为主,收益为辅。此产品的分红是累计生息的,只有满期时才是本利的最大化。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有回访系统,在10天的冷静解约期内,若是不再愿意投保,可以退保。因此,绝不存在欺骗顾客投保的问题。
对于分红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这几年的分红确实比较少,达不到银行同期利率。但是分红本来就是不确定的,在保险利益条款上已明文规定。分红完全是由公司的盈利决定,保险公司每年的经营情况不一样,因此分红也会不一样,如2007年,1000元有560多元的红利,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但客户投保后有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每年的6月1日都会派发上年红利。对于今后几年的投资回报谁也不能预知,所以,投资保险产品一定要有好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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