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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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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交纳,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红利金额由公司决定,你觉得呢?
  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保险金从下列三项中就高给付:

  1.保险金额

  2.保证现金价值

  3.累计保险费

  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后,身故保险金从下列三项中就高给付:

  1.保险金额-已领取生存保险金

  2.保证现金价值

  3.累计保险费-已领取生存保险金

  ·保单红利: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交纳,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红利金额由公司决定。

  产品特征

  投保年龄:0岁(出院且出生满30天)~64周岁

  缴费期间:趸缴、10/15/20/25/30年缴或年缴至55/60/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举例说明

  王先生,30岁,购买《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10万元,约定领取年龄为60周岁,约定领取比例为90%,缴费期20年,每年缴费4500元。

  ·王先生所拥有的利益及保障:

  生存保险金:

  在王先生60周岁时,可按保险金额的90%领取生存保险金9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

  若王先生在60周岁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0万元,本合同终止。

  若王先生在60周岁后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万元,本合同终止。

  泰康附加安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此附加合同仅可附加于《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当被保险人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可提供主合同身故保险金的提前给付功能。

  保障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90天或复效90天后,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合同所指27项重大疾病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可提前领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7种重大疾病包含:

  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瘫痪、慢性肾衰竭、中风、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帕金森氏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绕道手术、主动脉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阿耳茨海默氏病、严重脑损伤、昏迷、脑部良性肿瘤、多发性硬化、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慢性肝病、失明、听力丧失、丧失语言能力、终末期肺病、脑炎、颅脑手术、断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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