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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互助挑战保险监管 业内人士称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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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互联网+”概念的兴起,不少互联网金融产品开始走俏市场,其中,打着“互助”旗号的“类保险”产品格外引人注目。由于监管空白,创新型互联网金融产品正在对监管层发出挑战。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任何主体未经保监会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在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和宣传的过程中,不得使用保险术语,承诺责任保障,或与保险产品进行对比挂钩;不得宣称互助计划及资金管理受到政府监管、具备保险经营资质;不得非法建立资金池。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保险本质就是人和人之间一种互助的机制,商业保险由保监会来监管毋庸置疑,现在的问题是“夸克联盟”如何定位。“如果坚定做互助保险,可以通过合理合规的途径申请互助保险拍照,这样是最稳妥的方式,如果‘夸克联盟’不想做互助保险,那么所涉及内容一定要与保险有区别,同时要符合保监会规定,不能与保险做类比,产品中也绝对不能出现‘保险’等字眼。”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表示,非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经营保险的行为是法律予以禁止的,这些没有纳入监管的商业行为对消费者而言,所缴费用是否能安全,发生事故后是否能及时理赔,都是风险。网络互助计划体现了很多互联网公司在保险领域的商业冲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监管政策有滞后是可以理解的,监管需要包容创新,创新产品应遵纪守法。”
 
  >>发展
 
  前景广阔监管偏谨慎
 
  事实上,受关注的不仅仅是“夸克联盟”事件本身,还有相互保险互联网商业模式中的“监管风险”。
 
  据了解,互助保险形式作为“舶来品”,在国内还属于新事物。目前国内已经有不少机构已宣布设立相互保险组织并向监管层申请牌照,影响较大的互助保险组织还有抗癌公社、e互助等,都是基于癌症等重大疾病的互助组织。不过,监管层目前的态度偏谨慎,市场对互助的模式还缺乏了解和信任。
 
  苏黎世财险董事、总经理于璐巍认为,相互保险组织能将低收入人群、高危人群纳入保险保障的范畴,补足市场短板。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相互保险也能解决一大痛点,即业务获得成本过高的问题,相互保险在业务成本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相互保险或是提升中国保险深度与密度的一个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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