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也有风险
记者从上海银监局了解到,从2008年起到现在,银行理财产品类投诉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如今年一季度收到投诉62件,同比下降50%,表明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后的投诉高峰后逐步走向规范。但由于我国金融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产品创新发展较快、部分理财产品购买者缺乏风险防范意识等原因,理财产品相关的纠纷和矛盾仍将长期存在。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理财产品的销售存在有失规范的情况。部分产品在销售时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片面强调“固定收益”,夸大收益率,并口头宣传突破产品说明和协议约定;少数银行工作人员也存在着重自身业绩轻客户利益的问题。
上海银监局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投资者们对一些基本概念必须做到“门儿清”。比如“年收益率”是按年平均可获得的收益率,“累计收益率”是指整个理财期间的总收益率。一些银行在宣传资料中针对不同期限的产品通常会使用看上去最诱人的收益率,但是投资者在购买前应注意换算一下。例如:某理财产品理财期限是2年期,累计收益率为7%,那么它的年收益率应该是3.5%。反之,某理财产品理财期限是6个月,年收益率为3%,那么实际到期的收益率应该是1.5%。
业内专家同时提醒,理财产品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关于理财产品的投诉有个有趣的现象,即加息周期往往投诉数量会有所增加,原因就是很多老年人到银行办理转存的时候,买了不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上海银监局这位负责人表示。
此外,记者从上海一中院目前受理的理财产品案件的特点来看,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普遍缺乏,并具有盲目投资的冲动,往往直至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预期发生巨大反差时才意识到风险存在。
上海银监局提醒,客户应主动查询对账。由于银行理财产品种类较多,盈亏变化较快,为了确保客户更及时了解所购买产品的最新价值状况,除了银行方必须定期做好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和披露以外,客户本身也应养成主动和定期查询对账的习惯。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索取并妥善保管办理业务时的相关凭证。对于没有正式回单或仅出具手工收据的交易,需特别给予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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