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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不补缴费 不能享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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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市医保中心发布公告称,截至本月14日,我市缴费年限不足30年且需认定工龄确认补缴年限的退休人员已近万人。此类人群须在今起3个月内补缴,否则将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昨日,市医保中心发布公告称,截至本月14日,我市缴费年限不足30年且需认定工龄确认补缴年限的退休人员已近万人。此类人群须在今起3个月内补缴,否则将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据了解,按规定,随单位正常参保缴费的人员应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内,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若参保人有特殊原因,则可在3个月的完善工龄认定手续,办理补缴事宜;超过3个月的,将按规定解除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且今后不再办理补缴手续。若个人账户尚有余额,可继续使用。
 
  “通过清理,发现退休医保缴费年限不足30年的参保人约1万名。”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沙坪坝区最多,达4337名。据了解,未认定工龄人员大多是由于单位经办人更换频繁,对政策了解不够。“不少参保人认为退休了就不缴费了是不对的,退休人员还需要认定工龄,确认缴费年限。”该负责人说。
 
  今后每月10日,重庆医保网将公布一次需补缴医保费的参保人名单。若对公布的信息有异议,可向辖区医保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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