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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2年居民医保续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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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即日起开始,到2012年1月25日结束,未缴费的居民请尽快到工商银行缴纳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凡已参加居民医保,且本人身份未发生变化的南京居民,2012年度续保工作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201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即日起开始,到2012年1月25日结束,未缴费的居民请尽快到工商银行缴纳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

  凡已参加居民医保,且本人身份未发生变化的南京居民,2012年度续保工作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如果个人身份在2011年12月25日前发生变化,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在2011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人员身份变更续保手续;低保人员、低保子女、特困职工子女续保,由本人或家长携带相关证明在2011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2012年度居民医保续保缴费验证手续;2012年度年满22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学生,请携带相关证明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学生儿童"的身份办理续保手续。

  个人缴费标准及时间

  老年居民每人30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缴600元/年);其他居民每人420元/年(户籍迁入不满10年缴62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100元/年(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不缴费。

  2012年度缴费期从2011年11月16日开始,到2012年1月25日结束。凡在2012年1月25日前按规定足额缴纳了居民医保费的居民,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2012年度的医保待遇,逾期不缴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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