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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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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购买健康医疗险产品,一定要注意自身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提前规划,提早购买,以便能及时的给自己带来保障。以下是具体的一款产品介绍。

  大疾病威胁您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高昂的医疗费用已经成为普通中国家庭最大的后顾之忧。如何让普通百姓负担得起天文数字般的医疗支出?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国人寿多年健康保险经营经验积累的结晶,将保障范围拓宽至29种重大疾病,保障更加全面。让您一生无忧!

  投保年龄:30天-65周岁以下

  保险期间: 本合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

  交费期限:五年、十年、二十年和三十年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最后复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金=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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