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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重大疾病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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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个人重大疾病保险,又称重疾险、大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病身故或因病初患规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那么这些疾病包括哪些呢?又有哪些重大疾病保险比较好呢?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重大疾病终身保险

  保险利益:

  重疾保障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慢性肾衰竭、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和主动脉手术。

  豁免保费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高残保障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定期保险

  保险利益:

  重疾保障

  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手术、脑中风、慢性肾衰竭、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和主动脉手术。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高残保障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金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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