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出钱,保险公司承保,这是目前大病医保既定的推广模式,但问题是,将民生工程交给商业保险机构去做,这其中还涉及医院的利益,如何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这将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这是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秉正提出的一个现实问题。
陈秉正是昨日在参加中韩日保险产业研讨会上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上述问题的。他指出,大病医保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多方利益,要形成部门联动、全方位的监管机制。
“中国的医院绝大部分是归卫生部管的,商业保险承担着超额再保险的角色,但目前又无法对医院进行有效的权力监督,这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陈秉正认为,“保险公司在医疗保险上做的工作并不多,社会统筹范围的大病保险是采取报销制,花多少钱,补多少钱,这管理起来难多了,而不是像商业保险当中所规定的,被保险人患了合同范围内的大病,就会获得约定的赔付款。”
“因此,大病保险预算上存在很多困难,还需要做很多的工作,希望保险经纪公司介入这个事情,作为中间人好好设计。”陈秉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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