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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院大病报销标准随年龄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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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人员的门诊医保待遇,按照年龄不同分为在职44岁以下、45岁至退休、退休至69岁以及70岁以上四档,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在职与退休状态的改变,门诊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上海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医保支付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城保参保人员将按照年龄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分为在职44岁以下、45岁至退休、退休至69岁以及70岁以上四档,门诊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镇保医保住院大病封顶线从4.67万元提高到28万元。
 
  报销标准随年龄递增
 
  为落实医改方案提出的“归并人群分类,调整按照出生年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办法,缩小待遇差距”的要求,上海归并了城保参保人群分类,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将按随年龄增长逐步提高的原则设置。
 
  有关部门表示,按照原来的医保报销办法,上海参保人员分为“老人、中人、新人”三类共九档,门诊医保待遇根据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医保报销比例相对“固化”。这次政策调整,总的考虑是归并人群分类,参保人员到龄享受相应的门诊医保待遇,缩小待遇差距,退休人员优于在职职工,老龄人群优于低龄人群,同时拉开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最高。
 
  具体来说,参保人员的门诊医保待遇,按照年龄不同分为在职44岁以下、45岁至退休、退休至69岁以及70岁以上四档,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在职与退休状态的改变,门诊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这次门急诊医保支付办法调整后,绝大多数参保人员的门急诊医保待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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