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险利益:
1、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赔付10%身故金并无息退还保费;因意外或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回疾病导致身故的,赔付保险金额。
2、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内确诊初患女性重大疾病,赔付10%保额并无息退还保费;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内确诊初患女性重大疾病,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给付保险金额。
3、女性原位癌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天内确诊为初患女性原位癌,无息退还保费;180天后确诊为初患女性原位癌的,按15%保额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一经给付,“女性原位癌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合同其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特骨折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天内初患特定骨折,无息退还保费;180天后初患特定骨折,给付25%特定骨折保险金,一经给付,“特骨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合同其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5、意外烧伤整形植皮手术保险金
合同生效日起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烧伤,需接受意外整形植皮手术治疗的,给付20%意外烧伤整形植皮手术保险金,一经给付,“意外烧伤整形植皮手术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合同其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6、颜面部整形手术保险金
合同生效日起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颜面部损伤,需要接受颜面部整形手术治疗的,给付10%颜面部整形手术保险金,一经给付,“颜面部整形手术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合同其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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