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重疾金,以中档分红为例,红利选择交清增额方式)交费期内,意外身故80万+交清增额
40岁累积增加保额达:816962元
50岁累积增加保额达:868015元
59岁累积增加保额达:945768元
四大利益意外伤残保险金
交费期内,因为意外致残,按残疾程度给付3---30万的保险金。
详细利益请见下表
五大利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交费期内,因为意外导致的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20000元
六大利益享受分红,补充养老
公司每年把分红险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补充(因本建议书分红显示的是未增加保额下的分红,若增加保后,以下的当年红利会更高)
60岁时当年分红可达6176
65岁时当年分红可达6881
70岁时当年分红可达7592
可见,到了60岁,每年少说也有6000多的当年红利做为养老补充!(增加的保额测算进去的话,当年红利会远远高于此值)
七大利益现金价值:
可随时领取现金价值作为养老金,领取后合同终止
(未领重疾金,红利选择累计生息方式,现金价值不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
59岁现金价值262250元
69岁现金价值327850元
79岁现金价值359950元
89岁现金价值435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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