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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以单独购买重疾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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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的不少客户中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我可以单独购买一个保障终身的重疾险,不要那个主寿险吗?重大疾病是年老的时候发生率高,所以想要保障终身的。可是那个寿险,我觉得只要在我家庭责任未完成时有足够的保额就行,等自己年老了,孩子也长大了,不需要留寿险的保险金给孩子,所以这个终身主寿险显得很多余。而且这个主寿险又特别贵,比附加的重疾险贵多了。”
  在健康险的发展历史上,重疾险出现得比较晚。以前的客户都是买寿险,寿险是发生身故或高残时才给付保额的。但如果投保人得了重大疾病,现在的治疗技术又日趋提高,不见得患上重疾就意味着身故,而且重疾的治疗费用也非常高,投保人这时急需用钱,怎么办?

  保险公司就针对这个问题,在客户购买了主寿险的基础上,让客户再交少许的保费,使得寿险在保障身故、高残的基础上,也把重疾风险纳入了保障范围。那么,投保人就可以在确诊重疾最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及时得到保险金给付。

  所以,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的“提前给付”是从主寿险的保额里支付的。没有身故,得重疾了,把寿险保额提前给付被保险人,这就叫做“提前给付”。

  也就是说,提前给付重疾险本身是不带保额的,其支付的是主寿险的保额。所以,你不可能单独买一个“提前给付重疾险”而不购买主寿险。没有主寿险,附加的提前给付重疾险就没有保险金额可以支付。

  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绝对费率低廉的原因,也是因为其本身没有保额,用的是主寿险的保额。上面提到的“30岁男性,10万元保额,交费期20年,年交保费不过几百元”的原因就在于此。

  “额外给付”不保障身故

  “那如果把这重疾保险金赔付了,主寿险的保额就要相应的降低了?”

  是的。

  “这多亏啊,那我还是买第二种——保障终身的重疾主险吧。”

  完全可以。

  所谓的终身重疾主险,但其价格是跟“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组合险的价格一样的,有些公司的费率还要高一点。投保人一旦患重疾获得赔付保额,合同即结束;或者投保人身故获得赔付保额,合同结束。

  换句话说:投保人患重疾或身故,也是只能择其一赔付,不可能赔两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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