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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保账户拓展为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医保至少付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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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3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本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并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病种范围。

  23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十二五”期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达到9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80%以上。在本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并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病种范围。

  本省就读的外来工子女就地参保

  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案》指出,医疗保险体制的基本原则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重点解决老人、大学生、中职技校学生、中小学生、儿童和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在广东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并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并有序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参合率,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病种范围。

  转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比例折算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有效衔接和转换。《方案》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劳动就业年龄段的缴费年限可按一定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并累计计算。在省内转移医保关系时,转出地应将参保人折算后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一并提供给转入地。职工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视同连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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