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一位妈妈为自己的孩子投保了重疾险,她先后在三家保险公司各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产品,前两份是专属的少儿重疾险,另一份是款普通重疾。
数年后她的孩子不幸患川崎病(一种多见于儿童群体的恶性疾病),治疗费共花费23万。
等到理赔的时候因在前两家投保的是少儿重疾险,疾病责任中包含川崎病,所以她一次性得到20万理赔金,但在第三家投保的是普通重疾,疾病责任中不包含这个病种,所以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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