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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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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如果主险合同或附加险合同缴费期间不是终身的,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至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险合同或附加险合同最后一期保险费的缴费日止。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等待期: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 重大疾病 ”,(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扣除手续费 后退还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2、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经 医院 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从 本条款约定确诊日起,我们豁免保险单上所列的主险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附加险的以后各期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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