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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四险一金” 为何还要购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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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拥有一份合适的健康险,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为个人和家庭保驾护航。可以说,健康险为人们撑起了一把足以遮风挡雨的保护伞。
  相信有不少人会持有这样的观念:单位给上了社保,甚至还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已经很全面了,没有必要购买商业保险了。虽然随着保险意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强有力的补充,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群没有打破固有的传统理念,认为没有必要购买商业保险。那么,“社保”跟“商保”是互相冲突还是互为补充呢?投保人应该持有怎样的理念才是正确的呢?
 
  通常说的社保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四险一金”,而商保涵盖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其中,因工伤导致的身故和伤残可以同时得到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和商保中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因疾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得到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和商保中的住院医疗保险的补偿,但二者补偿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商保中的部分年金保险功能相似,但互不影响。民生保险资深代理人张青闪表示,社保和商保的其他功能则是完全不同的。由此可见二者有重合,但重合比例不大。
 
  “社保”重报销,“商保”重赔偿
 
  从性质上讲,社会保险是依法强制实施的国家行为,是国家通过立法,由劳动者、劳动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集资金,在劳动者遇到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死亡等风险时,给予最基本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而商业保险,是消费者自愿参加,依保险合同实施的合同行为,是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部分。
 
  中国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业务主任陈铜告诉北京晚报金融周刊记者,购买商业保险,不仅仅是为了报销医药费,重大疾病险和意外险最大的作用不仅是医疗费补偿,更是后期的收入补偿,即当生活质量下降的时候,利用保险金来维持生活品质。换句话说,买的保额是自己身体健康时通过工作创造的价值。
 
  正如《中国保监会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2012年6号公告)所建议,投保人应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10倍,以补偿因意外或重疾导致后续的护理、疗养费用和收入损失。要达到这一数额,社保是不足以实现的,应该靠我们自己购买商业保险。
 
  当然,社保的优势之处在于,缴费低且缴满一定的年限之后,终生都可以享受。而商业保险涉及到报销类的产品,比如住院报销等有年龄的上限,如可续保至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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