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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型健康险”停售实为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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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城市医疗水平的提高,人们医疗保健消费支出的比重上升,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得到激发。
   近期,“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的新闻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监管的高度重视。3月6日,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对消费者发出了提示,并严禁保险公司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
 
  解读:“返还型健康险”存在概念混淆
 
  日前,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都流传着这样一篇文章“《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返还型健康险即将停售,此后所有健康险均为消费型,有病赔钱,没病返本的时代已经终结……”,文章中同时附上了一段媒体报道该新闻的视频。
 
  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上述报道与事实并不相符。《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并适用至今,同时,报道中所附视频也为2006年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报道,而并非近期新闻。”
 
  而被热炒的“返还型健康险”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健康保险?从概念上看,其实根本没有这一类目。
 
  按照保险产品设计类型分,人身保险产品可分为: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从分类看,没有“返还型”产品设计类型,因此“返还型健康险”这种表述并不准确。
 
  当前,一些媒体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事实上,相关媒体报道中描述的“返还型健康险”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健康保险。
 
  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按责任可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这四类健康保险分别以约定的疾病、医疗行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其中,疾病保险可以包含死亡身故责任,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可以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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