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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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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什么?按照规定,凡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就属于退休人员,也就可以开始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了。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时间,多交多领取。

  凡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就属于退休人员,也就可以开始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了。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至终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含失业人员,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正常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如果是非深户藉,要达到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在深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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